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要十分注意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。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、把好党员队伍“入口”关的重要一环,特制订机关总支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如下: 一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。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,禁止突击发展,反对关门主义。 二、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办理。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。 三、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 四、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,除特殊情况外,不能发展入党。 五、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,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不能个人说了算。 六、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,一定要严肃查处。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,不予承认,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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